南京师范大学2026年调剂工作通知

根据教育部《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及《2026年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》要求,现将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接受调剂专业

二、调剂基本要求

1.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。

2.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分数线A类考生总分和单科要求。

3.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,或第一志愿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。

4.符合学院提出的其他要求,详见各学院发布的调剂工作通知。

三、调剂工作程序

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教育部“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调剂系统”)填报调剂志愿,我校不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,具体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。

各学院将根据调剂生源情况,择优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。其中,对申请同一专业、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,将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。在生源充足的前提下,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人数不少于调剂计划的120%。

进入复试的考生,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调剂复试通知,并按照安排参加调剂复试。复试结束后,学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,考生须及时登录系统确认。

四、调剂复试方式

调剂复试可采取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,具体复试方式由各学院确定。相同专业同一批次调剂考生采取同一复试方式。

五、调剂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及录取办法

考生复试后的综合成绩采用权重计算方法,满分为100分。具体计算方法为:

综合成绩=初试总成绩×(100/初试满分)×50%+复试总成绩×50%,其中复试总成绩=复试专业课考核(笔试或面试)成绩/1.5×40%+专业面试成绩×50%+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×10%。

对于同一批次调剂考生,学校将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,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。

复试录取的其他事项,根据《2026年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》执行。

六、咨询渠道

联系部门: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

通信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404室

邮箱:yzb@njnu.edu.cn

咨询电话:025-85891892、85891893,传真:025-85891227

七、其他事项

1.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,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。我校拟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,须在录取前与招生单位、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,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。

2.各调剂专业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、初试科目要求及招生计划数,详见各学院发布的调剂工作通知。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务必认真查阅。

3.各调剂专业学费标准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,请考生提前了解。

4.各调剂专业均不接受报考“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”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的考生。

5.未尽事宜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。

6.本通知由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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